证券代码:301238证券简称:瑞泰新材料公告号:2024-051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料”)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2.2万元(含本金)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何时间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审议金额,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详见2024年8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p信息网://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料: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1、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子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产品风险提示
(一)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国家宏观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的,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正常运行。
2、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和宏观政策因素的影响,挂钩指标的价格变化可能会影响公司无法获得高于保证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3、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在到期日前不提供提取机制,公司在产品存续期内无单方面终止权,公司面临需要资金时无法提取资金的风险。
4、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信用风险极端情况下,如依法撤销或申请破产,将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和收入支付。
5、提前终止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可提前终止。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公司面临着无法在预定期限内获得收入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在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公司应根据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因通信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取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此外,公司保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公司未及时通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认为需要时可能无法及时联系公司,可能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所有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7、产品不成立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约定)或市场剧烈波动或产品难以成立,中国银行有权根据产品说明书向公司提供产品。公司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或营业网点的相关通知,及时安排资金再投资,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8、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信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事故,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建立和正常运行、信息披露、公告通知。因不可抗力和非中国银行事故风险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申请购买金融产品业务,提供详细的金融产品信息,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的方向和进展,如发现可能影响资本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合规法务部负责合规审查。
(3)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审计核实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持续监督机构核实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6)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投资和财务管理及相应的损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发展和公司的日常运营。
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直接或伪装地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203万元(含本次),不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限额。
七、备查文件
中国银行客户收据及产品说明书、风险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