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1证券简称:德福科技公告号:2024-071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批准金额内确定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保证进度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九江分行”)签订合同号:(2024)信洪银最高保证合同号。1200144,同意公司为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料”)与中信银行九江分行签订电子商务承兑汇票保贴业务合作协议,最高2元,担保保证金000万元。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担保人琥珀新材料的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5月17日
3、注册地址:港兴路188号,江西省九江市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罗佳
5、注册资本:5亿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许可业务外,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可依法独立经营)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琥珀新材料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查询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后,被担保人琥珀新材料不存在不诚实被执行的情况,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九江分行签订的合同编号:(2024)信洪银第1200144号最高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为2000万元(大写:2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期履行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转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4、担保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琥珀新材料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通过连带责任保证为子公司提供支持,有利于琥珀新材料的发展。公司充分了解琥珀新材料的债务偿还能力,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的整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4)信洪银最保字第1200144号《最高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