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18日起调整部分基金单个账户的最低认购限额。有关事项现说明如下:
一、适用基金产品
中信保诚周期轮换混合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代码:165516,C类代码:01435)
中信保诚双盈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代码:165517,D类代码:020962)
中信保诚三得益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55004,B类代码:550005)
中信保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3282,C类代码:003283)
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信保诚周期轮动(LOF)、中信保诚双盈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只调整场外认购限额。
二、调整方案
自2024年11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购买上述基金产品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上述基金产品的最低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元。
三、重要提示
1、本调整方案涉及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招股说明书更新时进行调整。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或咨询相关信息: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0066
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经理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的表现。投资有风险。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和相关公告,注意基金的独特风险,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编辑:金杜